14、醫療器械質量投訴、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
文件編號 | 醫療器械質量投訴、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 管理制度 | 頒發部門 |
JZQX-014 | 行政部 | |
總頁數 | 執行日期 | |
2 | 20190304 |
為建立符合醫療器械質量投訴、事故調查和處理報告的管理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發現銷售假劣醫療器械產品及過期失效等不合格商品,應及時填報”質量事故報告表”上報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,不報告為重大質量問題。
二、因質量管理不善,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為重大質量問題。
三、銷售假劣器械及不合格器械,造成醫療事故為重大質量事故。
四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變質、蟲蛀、霉爛、污染、破損單項各種報廢 1000 元以上(含1000 元)為重大質量事故。
五、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,經營者必須先口頭報告質量管理部負責人,待查清原因后,再以書面報告質量管理部及上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。
六、發生質量事故,企業領導應及時對事故進行調查,分析處理,應本著”三不放過”的原則,即: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,事故責任人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,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。
七、企業領導每月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商品質量自查工作,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。
八、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應根據事故情節輕重、損失大小,及其本人態度,研究處理,視其情節,給予批評教育,通報批評,扣發獎金或紀律處分。
九、企業在銷售器械或新產品時,應注意產品質量跟蹤,及時搜集顧客對該產品的質量意見,如有客戶的質量投訴,應及時形成并做好登記“質量投訴記錄表”,綜合業務部應及時將信息上報給質量管理部,質量管理部應衣時予以處理。
十、企業定期(每季一次)到客戶單位,或請客戶單位到企業來咨詢產品質量和使用情況,同時填表登記于“質量信息反饋處理表”。
十一、純屬產品質量問題較小的情況,應及時反饋給企業質量管理部及時處理。
十二、質量問題較大或發現有不良事件的信息應及時填報”質量事故報告表”,報告相關部門(即上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),同時對該產品現場封存于不合格區,待處理。必要時抽樣送法定部門檢驗。
十三、對發現有不良事件的產品,企業除盡速上報外,不得私自處理,更不得退回生產廠家,只能就地封存,但應把此信息告知生產企業以便妥善處理。
十四、發生不良事件的產品不得再流入流通渠道或銷售給顧客,否則經營者必須負全部責任。
十五、發生不良事件的產品,信息上報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后,應積極協助善后處理,妥善解決。待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決定下來后才能協助處理。并填寫“質量事故調查及報告處理”。
十六、對確定為不合格的產品,應按相應的不合格處理要求進行處理,并填寫“不合格商品登記表”,“不合格商品報損審批表”。